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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称男方牛市赚了20万法院判决时遇熊市剩三千 2014/9/1
     [名家说名案]
     李 伟
女方称男方牛市赚了20法院判决时遇熊市剩三千
离婚分股票难断折现点
 
     
  晨报讯(记者颜斐)认为丈夫和年轻的女股民发生暧昧关系,年近60岁的张老太一纸诉状将61岁的李老汉推上被告席,在提出离婚的同时要求法院分割共有财产。对于丈夫手里的股票,崇文法院日前在离婚判决书中认定,股票应先折合成市值,然后一方给予另一方现金补偿。
  据张老太说,丈夫李老汉是1996年开始炒股的,炒股的3万元本金也是从家里拿的。“当时他还没有退休,后来整个心思都放在股票上,就从单位办了内退手续,开始专职炒股。”张老太说,自从丈夫炒股后,就像变了个人一样。2000年,李老汉在证券所认识了28岁的女股民王某,两人之间的密切关系引起了张老太的强烈不满。“丈夫经常带她到家里来玩,他们在一起聊得眉飞色舞,丈夫却让我给他们端茶递水还要做饭。”张老太说,王某还常打电话给丈夫,语气很亲热。自己向丈夫提出过不满情绪。张老太说,自己多次跟踪过丈夫到股票市场,李老汉发觉后为了甩掉她的跟踪,换了几家证券所炒股。
  去年122日张老太将丈夫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张老太说,她对这些年丈夫都买过什么股票,赚了多少钱她并不清楚。虽然丈夫一直说他赔钱,但毕竟经历过大牛市,他手里的股票盈利应该有20万元左右。在请求法院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张老太也要求依法分得上述股票财产。庭审中,李老汉否认自己和王某有不正当关系,但他同意离婚,但认为股票都应归自己所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12月,李老汉的住房公积金有近2万元,存款近3000元。第一次开庭后,法官调取了截止到20081225日李老汉在证券所持有的股票市值,金额为3213元。
  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李老汉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存款、股票,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官将截止到20081225日的股票市值,与住房公积金和存款的补偿款一起计算,最后判令李老汉补偿张老太共计14000元。目前,双方由于对于财产的分割不满,双方提出了上诉。
  据了解,目前很多法院都审理过类似的股票分割的离婚诉讼。而对于离婚时股票市值认定时间,法律尚无明确规定,持有股票的离婚双方当事人往往会发生分歧。股票市值每天都变,在不同时间认定,其价值会相差很多。对此,法官们有自由裁量权,往往自行确认时间点。有的以受理之日为准,有的以开庭或判决之日为准。
代理此案的晏军华律师认为,法官应该告知当事人,确认股票市值的时间点的选择。之后,法官应该建议双方当事人,自行选择一个特定时间,在该时间将股票冻结,固定市值,最后进行分割。
律师解读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李伟律师认为:
一、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八)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九)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也明确规定了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六)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规定了哪些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即夫妻财产法定制。同时婚姻法也明确了夫妻财产约定制,即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财产的认定,如果夫妻之间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的约定认定,夫妻之间对财产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认定。即约定由先原则。需要进一提醒的是,约定夫妻财产的,双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离婚案件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上市股票的分割。离婚案件中,股票作为财产分割时会比较复杂,可能存在以下不同的情况:
(一)如果双方协商能够分割的,按照双方达成协商内容进行分割;
(二)如一方要股票另一方要现金,可确定一个日期作交割日,按照该日的一个价格(如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最低价或某一时刻的价格)或者按照一定时期内(如判决生效前一个月)的平均价格确定股票价值,取得股票一方按照财产分割比例给付对方相应价款;
(三)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四)如双方都希望取得股票,可通过竞价方式由出价高的一方获得股票,并按竞价数额和财产分割比例支付对方钱款。
(五)如双方都不希望取得股票,可在双方确定的时间内,通过证劵交易所交易,对卖出股票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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