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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要制定《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暂定名) 2017/8/17
     [晓鲁学院]
     赵小鲁

               为什么要制定《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暂定名)

                   在全国人大立法座谈会上的发言(提纲)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律师

 

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呼唤尽快制定《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首先不是理论问题,而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第二次长征斗争的需要。

(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在进行第二次长征;

(二)共产党面临四条战线的斗争;

(三)民族复兴成败与否,共产党能否长期执政,聚焦于第四条战线;

(四)第四条战线的基本特征是:第一,共产党已经节节败退了三十年;第二,网络领域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第三,红色文化处于孤军奋战和边缘化状态;第四,境外敌对势力和平演变,经过九个斗争阶段,祭起了历史虚无主义的杀手锏。意识形态斗争输赢成败,聚焦于共产党和历史虚无主义的斗争。第五,历史虚无主义的要害,是挖共产党共和国人民军队和人民革命历史的祖坟。第六,历史虚无主义否定革命历史的核心战略,是污蔑诋毁革命英雄的名誉。没有了革命英雄,就没有了革命历史,就没有了共产党执政的历史正当性,第七,意识形态斗争法律化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要特征。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全面依法治国的口号,在法律上和共产党展开全方位的斗争。第八、三十年来,境外敌对势力和平演变的一个锲而不舍的目标,就是消解中华民族的英雄情怀。一个没有英雄情怀的民族,不可能实现民族精神的崛起,也就不可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1、我们承办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历时一年零二十二天,对意识形态斗争有了来自第一线的深刻认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呼唤尽快制定《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制定《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首先不是理论问题,而是时代的需要,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振奋民族精神,呼唤英雄情怀的实际斗争需要。

 

二、2011年制定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不能满足新时期保护烈士名誉的需要。

(一)立法层级:属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二)内容看,《条例》共有: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烈士的评定;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第四章 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 共四十一条。内容主要是烈士的评定、褒扬金和抚恤优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对公家工作人员违反条例,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没有涉及烈士名誉保护。法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条例》,应追究刑事责任。

(三)无法解决反击历史虚无主义面临的很多法律法理问题。

1、民族复兴和保护烈士名誉;

2、保护烈士名誉和呼唤民族英雄情怀;

3、保护烈士名誉和振奋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的关系;

4、烈士名誉和革命历史的关系;

5、革命历史和执政党的关系;

6、革命历史和不忘初心的关系;

7、革命历史是执政党和人民血肉联系的精神纽带;

8、革命烈士是军魂的重要来源;是革命英雄主义的精神符号和载体;

9、保护烈士名誉和保护革命领袖名誉的关系;

10、保护革命烈士名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

11、保护英烈名誉,和民族精神的关系;

12、保护烈士名誉,和社会公共秩序的关系;

13、为什么要保护烈士名誉?时代的要求。

14、如何保护烈士名誉;特殊保护问题。

15、保护烈士名誉和历史研究的关系;

16、保护烈士名誉和言论自由的关系;

17、侵犯烈士名誉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18、对侵犯烈士名誉的追究主体;多元化主体。民事主体和形式主体。公权力应成为保护烈士名誉的主体。

19、反击历史虚无主义的内容,要体现在新法律中。

20、旧瓶掺新酒,不符合时代需要;

21、我们和历史虚无主义的斗争,说明《条例》不能保护烈士名誉。不适应民族复兴斗争需要。

22、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物质是基础,精神是灵魂。我们说,信仰缺失,道德滑坡,诚信不在,根本是缺失了英雄情怀。只有呼唤英雄情怀,才能不忘初心,才会有四个自信。历史虚无主义诋毁英雄,否定历史,消解中华民族的英雄情怀,挖共产党历史的祖坟,才是和平演变的本质。制定《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要放在时代大背景先分析。

23、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重点研究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历史虚无主义的集大成经典案例;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经典案例;)

24、烈士和英烈的联系与区别:1)烈士,建国以来,公民在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牺牲被评定为烈士的2)英烈,一八四零年以来,对国家民族精神产生重大影响的烈士代表人物;

 

三、从民心所向看:党心民心军心,呼唤一部保护烈士名誉的新法律。

(一)人民的心声;

(二)党员的心声;

(三)军队的心声;

 

四:《名誉保护法》的五大功能

(一)政治功能:1)保卫革命历史;2)巩固执政党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3)保卫解放军的军魂;4)铸就一座法律殿堂,供炎黄子孙世代瞻仰传承追随。

(二)社会功能:对社会尊崇英雄,扬善抑恶起到指引作用;

(三)文化功能:弘扬红色文化,呼唤民族英雄情怀;

(四)规范功能:惩善扬恶,逢奸必究。法律法理上有重大突破。1)特殊保护;2)社会公益诉讼,追究民事责任;3)司法公权力保护;追究刑事责任;4)对侵权行为方式做扩大外延的规定;5)尽量吸收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形成的法律创新成果。

(五)法理功能:---------------------------------------;体现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斗争中一系列法理斗争的创新成果。《名誉保护法》是对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创新成果的继承发展和升华;

 

五、美国和苏联的立法先例

(一)先后颁布多个法律,没有采取不断修改一部法律的做法。不像宪法修正案。

(二)每颁布一部新法律,都是对旧法律的发展完善,也是呼唤英雄精神英雄情怀的过程。

(三)保护英烈名誉的法律。都是在一个名族发展关键时刻出台的。俄罗斯是在前苏联解体后,痛定思痛,接二连三制定了一系列保护英雄名誉的法律;美国作为一个多名族的银民国家,常年在海外有战争,立国元勋战争英雄和奋斗成功的企业家,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者,都输英雄加以保护。英雄主义是一个大国,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精神的核心元素,失民族核心价值观的核心元素。

 

六、从立法技术看制定新法的必要性

(一)凡旧法修改,都是修改局部,涉及一个或者数个法律条文。而《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立法目的是要保护英烈名誉,保护革命历史,通过法律保护英烈精神代代相传,不受敌对势力的侵害。

(二)所以,《保护名誉法》则是需要全面制定一部法律,涉及重大的法理突破,全新的法律结构和法律条文。其要解决的问题,是现阶段政治斗争提出的尖锐问题,在旧法框架内,是无法完成的。也是反击历史虚无主义的政治斗争需要;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

 

七、《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所需要解决的若干问题。

(一)要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现实需要考虑立法问题

(二)宗旨目的:

(三)保护对象;

(四)特殊保护;

(五)保护主体:1)社会公益诉讼:民事责任;2)司法公权力机关:刑事责任;

(六)成立调研小组,广泛开展调研;真正反映人民呼声诉求;

(七)侵权行为的全新表现形式(十三种手法);

(八)对法理创新研究,要看到我国法学界在理论上还有全盘西化的严重倾向,应组织社科院、大学马院一批专家学者,对西化法学理论进行分析;并以此推动意识形态斗争的深化。

(九)充分吸收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法学理论成果;

(十)充分吸收苏联和美国的立法经验;

(十一)应将制定《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的过程,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成为呼唤中华民族英雄情怀,崇敬英雄、学习英雄,追随英雄的过程。

(十二)制定《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坚持以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基本原则指导立法。这些基本原则是:--------------------------------

(十三)立法时间:特事特办。争取在今年十九大召开前完成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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