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之魂--“寻找失落的长征精神”》
赵小鲁律师
(谨以本文纪念红军长征八十周年)
一、
重走长征路,是很多年轻人多年企盼的一种愿望。亲身体验一下当年红军用鲜血和生命谱写的人类发展史上的壮丽凯歌,毕竟是一件足以令人兴奋和热血沸腾的事情。二零零六年五月初,北京律协组织“重走长征路北京律师小分队”。我作为北京律协监事长,受命为“重走长征路北京律师小分队”的领队。我深感责任重大,立即投入了紧张的准备工作。先是,律师协会专门派杨孟涛同志先赴赣州一带进行考察;然后,大家根据重走长征路的要求,准备了适于野外行走的服装、鞋和手杖等物品;为了尽快使此前互不相识的十二名来自不同律所的同志尽快熟悉起来,我们先后召开了两次筹备会,并在组织上做了分工,由律协宣委副主任王隽律师和中央电视台《我的长征》栏目组法律顾问刘安元律师,分别担任副领队,各司其职;又根据小分队每个同志的特长,确定曲惠清律师做为此行的通稿撰稿人,吴丽莉律师负责上网宣传,其他每位同志也都明确了自己的工作分工,包括法律咨询的专业分工。最重要的是,我们在物质准备的同时,也在进行比较充分的思想准备。我收集了十几万字的红军长征史料,编辑了《红军长征资料选编》,发给每个队员人手一册。在选编和学习红军长征史料过程中,我们每一个队员的灵魂,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震撼。小分队每一个同志逐步认识到,此次重走长征路,绝不是简单的野外郊游,而是一次“体验长征精神,学习长征精神,弘扬长征精神”的思想升华过程。我们要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向社会展示北京律师乃至中国律师的形象和精神风貌。我们肩负着北京律师乃至全国律师的殷切期望和嘱托。通过上述准备工作,一支装备完善,组织健全,思想统一、充满朝气活力的小分队,逐渐诞生和成形了。
行前,北京律协专门为小分队举行了授旗仪式。我心情激动的说:“我代表小分队十二名队员,向北京一万两千名律师同行和全国十二万名律师同行保证,我们在此次重走长征路的活动中,一定要牢记行业嘱托,体验长征精神,学习长征精神,弘扬长征精神、为北京律师争光,为中国律师争光”。短短的授旗仪式像一把火,把每一个队员已经沸腾的热血腾升到沸点。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小分队一行十二人,怀着兴奋和激动的心情,怀着对七十年前红军勇士们谱写出的英雄史诗的憧憬,登上了南下赣州的列车........
二、
夜已深沉,同伴们都进入了梦乡.列车在平稳的行驶,车轮碾压铁轨发出有节奏的咣当声,带起车厢轻微的晃动,足以使人催眠。我经过一天忙碌,本来早有困意,但不知怎的,意识深处,总若隐若现的浮现出一个困扰我多年的问题,“什么是中华民族百年复兴所需要的民族精神?”我又开始苦苦思索,一时浮想联翩,思绪仿佛又回到了几年之前......
一九九八年,我奉调司法部派驻香港工作,后来又到英国留学,在境外工作和学习了三年。一方面,我将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作了近距离全方位的观察比较,得出了“只有社会主义才能使中国富强”的结论,极大激发了我对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和爱国热情;另一方面,我又逐渐并且非常痛苦的认识到,我们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的中华民族,正在经历一次极其严重的信仰危机和道德危机。对于我们中华民族与世界优秀民族在民族精神上日益拉大的差距,我先是不想承认,甚至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颇有些崇洋媚外。当我经过反复观察和思考,终于认识到,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正经历着一次深刻的民族精神危机时,我的心不由得痛苦的滴血。但这种深入骨髓、神经乃至灵魂的痛苦,却使我很快冷静下来,开始思考一个新的问题:要想实现中华民族百年复兴,首先应振奋我们的民族精神。从此,如何振奋我们的民族精神,成为我几年来苦苦思索的一个问题。这种思索所带来的痛苦,经常像烈焰一样烧灼着我的神经,使我食不甘味,夜不能寐。
中国传统文化能否焕发我们的民族精神?我们有着延绵数千年的中华文化,儒家学说的入世精神,老庄挥洒磅礴的哲学境界,佛学对人性探幽寻微的向善学说,都是西方文明所远远不能望其项背的。璀璨的中华文化,使中华民族在秦、汉、唐、宋、明一直到清中期之前,处于世界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领先地位。但是中国传统文化最大的问题是,第一,随着近代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运衰微,也带来传统文化的衰退。清末以后,中国传统文化,一直没有实现自身的扬弃,以致延续至今,仍然精华与糟粕并存;第二,由于中国封建社会没有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而随着一八四零年鸦片战争,一步跌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百年深渊,以致不具备现代民族精神所不可或缺的两大精神元素,商业文化和民主文化。
西方文化能否振兴我们的民族精神?西方文化的核心内容是基督教文化。基督教文明在西方历史发展过程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但是,正如南方的桔移植到北方,就成为枳一样,任何一种文明形态,都不能脱离其赖以滋养和生长的特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历史为元素的土壤。西方的基督教文明,不可能取代中国有五千年文明历史,以儒家学说和无神论为主体形态的思想文化体系;而且,当今推行世界霸权的西方强国,在全面遏制中国发展的战略中,又使基督教文明的传播,不可避免的带有浓厚政治色彩。因此,企图依靠西方基督教文明,振兴我们的民族精神,只能是一种天真善良和不切实际的幻想。
佛教自传入中国以后,历时逾千年,儒释道相互影响,互相融合,共同构成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佛教以劝人向善而拥有广大信众,但却以出世为根本宗旨,显然难以激发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
马克思主义学说,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学说,百年来影响了人类社会几代人,影响了上百个国家与民族的发展历史。马克思主义作为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学说,以民族化和国际化相统一的形式得到发展。马克思主义经过德国马克思主义的诞生阶段,苏联的列宁主义阶段,进入了第三个发展阶段——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阶段。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以来的重要方针政策,不断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但是,一方面,党中央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制定了基本原则和发展方向;另一方面,这一理论体系,还有待于广大理论工作者在生动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不断加以丰富。马克思主义做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也面临着传播和普及的艰巨任务。虽然我坚信,只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才是中华民族实现百年伟大复兴的指路明灯,但在一个意识形态逐渐多元化的时代,要使全体人民都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思想,需要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近几十年来,整个社会对政治理论的逆反心理,也增加了马克思主义传播的艰巨性。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几年来,我一直在苦苦思索,在中华民族的母体文化中,是否能寻找一种精神力量,足以焕发我们的民族精神呢?
三、
什么是民族精神?我认为,代表一个民族的精神,必须具备以下元素:第一,共同性。民族精神一定是为整个民族绝大多数成员能够认可和接纳的精神;第二,凝聚力。民族精神应当是能够团结民族全体成员,使整个民族产生凝聚力的精神;第三,文明与人性。综观世界社会发展历史和人类发展史,高度的精神文明,都是与人类本性,即人性的真善美相统一的。因此,民族精神应该具备人类的一切美德,并将这种美德推向极致。只有极致的美德,才能形成高度的文明;第四,奋发图强。任何一个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往往一波三折,历经坎坷,才能从一个弱小民族,逐渐成长为一个强大民族,一个为世界民族之林所认可和接纳的优秀民族。因此,民族精神一定具有不屈不挠、自强不息的精神;第五,民族自豪感。民族精神应当为世界优秀民族所承认和接纳,足以激发民族自豪感。实际上,任何优秀民族的民族精神,都具有相通和融合之处,都超出了一个民族的范围和界限,成为人类文明宝库中的愧宝。
就在我数年来徘徊于中西方文化的比较中,徘徊于中国五千年历史文明的探索中,五月初,我受命领队重走长征路,长征精神就像迷茫中的一盏明灯,黑夜中的一道闪电,沉寂中的一声惊雷,使我豁然感悟,我几年来苦苦思索的,振奋中华民族精神的原动力,就是长征精神。那一瞬间,我的感受是,“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她在灯火阑珊处!”
七十年前,一只小小的,武器破旧、衣衫褴褛、面黄肌瘦,但双目炯炯有神,心中充沛着理想和信念的红军队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战胜百万敌军的围追堵截,历经难以想象的艰难困苦,赤脚走过两万五千里,完成了中国历史上和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的长征壮举。
长征精神,实际上是中国共产党人和广大红军战士用理想和信念,鲜血直至生命编织而成的人类生命最强音。长征精神,是一群中华民族最优秀的炎黄子孙,留给中华民族百年振兴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实际上,长征精神的伟大人文价值,也迟早会为世界各民族所认识,无论是东方文明还是西方文明,总有一天,都会从长征精神中汲取营养,对人类文明至善至美的最高境界顶礼膜拜。
那么,什么是长征精神呢?我认为,第一,讲理想讲信念;第二,讲团结讲纪律;第三,艰苦奋斗,摒除奢华;第四,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第五,革命英雄主义和革命乐观主义;第六,为劳苦大众甘愿牺牲个人一切。这就是后来毛泽东同志所讲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一切为了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是长征精神的精髓”。
但是,我不无悲哀的感到,在中华民族实现民族振兴的百年不遇的时机,我们在实现经济腾飞的同时,也面临着一次极其深刻的民族精神危机,充盈社会各个方面的物欲横流、道德沦丧和信仰迷失,使中华民族遗忘了自己最宝贵的精神财富,长征精神。
此次重走长征路,不就是一次“寻找失落的长征精神”的心理路程吗?“体验长征精神、学习长征精神、弘扬长征精神”,因此而成为我们此行的目的。
不知不觉间,车窗外天光微露,新的一天开始了。
腹稿于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号南下赣州的列车上
草稿于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六日信丰县
附录:
倡 议书
北京律师全体同仁:
“重走长征路北京律师小分队”,肩负着北京一万两千名律师的期望和嘱托,在重走长征路过程中,我们经历了一次“体验长征精神、学习长征精神、弘扬长征精神”的心理路程。
七十年前,一只小小的,武器破旧、衣衫褴褛、面黄肌瘦,但双目炯炯有神,心中充沛着理想和信念的红军队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战胜百万敌军的围追堵截,历经难以想象的艰难困苦,赤脚走过两万五千里,完成了中国历史上和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的长征壮举。“长征精神”不是写出来的,也不是说出来的,而是中国共产党人和广大红军战士用理想信念、鲜血直至生命编织而成的人类生命的最强音。“长征精神”是一群中华民族最优秀的炎黄子孙,留给中华民族百年振兴最宝贵的精神财富。长征精神升华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也升华了世界文明。我们相信,长征精神的伟大人文价值,迟早会为世界各民族所认识,无论是东方文明还是西方文明,总有一天,都会从长征精神中汲取营养,对人类文明至善至美的最高境界顶礼膜拜。
那么,什么是长征精神呢?我们认为,第一,讲理想讲信念;第二,讲团结讲纪律;第三,艰苦奋斗,摒除奢华;第四,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第五,革命英雄主义和革命乐观主义;第六,为劳苦大众甘愿牺牲个人的一切。这就是后来毛泽东同志所讲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我们认为,讲理想讲信念,是长征精神的原动力;“一切为了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是长征精神的精髓。
中国律师业,自一九七九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已经有近三十年的历程;即使从一九八八年现代化律师体制改革以来,也有了将近二十年的历程。中国入世,为律师业的发展提供了极大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挑战。这种机遇,是业务发展的机遇,应该说,我们已经有了思想准备,并开始抓住了这一机遇;这种挑战,是对律师精神和律师文化的挑战,应该说,我们还刚刚开始意识到这一挑战。中国律师业要长久健康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律师精神和律师文化的建设,而“长征精神”,包含了我们这一行业形成律师精神和建设律师文化的全部精神元素。
因此,我们向北京律师行业全体同仁倡议:
以“长征精神”作为律师精神和律师文化的原动力,在全行业开展“体验长征精神、学习长征精神、弘扬长征精神”的活动,逐步树立和健全律师行业的律师精神和律师文化,以使我们这一行业持久健康发展,完成社会主义建设和民族振兴赋予律师行业的社会使命!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于江西瑞金
倡议人:“重走长征路北京律师小分队”全体队员:赵小鲁、王隽、刘安元、袁前岭、曲惠清、吕翊彤、覃伟桥、王军、孟延、吴丽莉、杨孟涛、满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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