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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 |
2008/8/16 |
[行政法领域] |
马建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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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五千年的文明史为我们留下了众多的名胜古迹和浩若繁星的各类艺术品、藏品等文物。以下对我国文物保护方面的规定作一简单介绍。
文物的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将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对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又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和三级文物。
国家所有的文物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给外国人。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1、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3、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
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
5、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国家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
民间收藏文物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并可以依法流通:
1、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2、从文物商店购买;
3、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4、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5、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买卖下列文物:
1、国有文物,但是国家允许的除外;
2、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
3、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不属于应由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除外;
4、来源不符合前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文物的途径取得的文物。
文物拍卖
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应当有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有具有文物拍卖专业知识的人员并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准设立。
从事文物拍卖的专业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文物知识,经国家文物局认定合格,发给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应当上交国家的境内出土文物;应当移交文物行政部门的各类文物;有关机构拣选的文物;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相关机关、组织收藏和保管的文物;国有文物购销单位收存的珍贵文物及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等文物不得进行拍卖。
文物出境
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不得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鉴定许可出境的文物,由鉴定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凭证。海关根据文物出境许可凭证和国家有关规定查验放行。个人携带私人收藏文物出境,经鉴定不能出境的,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还或者收购,必要时可以征购。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马建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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