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
BOT项目的基本运作程序 |
2009/6/17 |
[投融资与租赁法律领域] |
BOT小组 |
|
每一个BOT项目都有自身的特点,其实际操作过程各不相同,但一般而言,BOT项目的基本运作程序主要以下几个阶段。
(一)确定项目方案
不是所有的建设项目都有必要采用BOT方式,也不是所有的建设项目都有条件采用BOT方式,这和各国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产业投资导向有着密切联系。因此,东道国政府往往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的必要性进行研究,确定项目建设投融资方式和需要达到的目标。
政府是否允许投资人获得合理回报是项目确定的原则之一。只有允许投资人获得合理的回报,项目采用BOT方式才可能取得成功。不可能盈利的项目,只能由政府或者公共机构进行投资建设,除非政府采取财政补贴等方式保证项目投资人获得合理的回报。
(二)项目核准
项目方案确定后,通常情况下,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或通过,否则如投资人确定后政府不通过该项目,将会给中标人造成很大的损失。在我国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采用核准制,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依照项目投资规模确定申报核准部门。
(三)招标准备
项目核准工作完成后,即可着手准备招标工作,例如:成立招标委员会和招标办公室;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专业的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和设计院;进行项目技术问题研究,明确技术要求;准备资格预审文件,制定资格预审标准;准备招标文件、特许权协议、制订评标标准,等等。
(四)资格预审
发布资格预审通告,邀请对项目有兴趣的公司参加资格预审。参加资格预审的公司应提交资格申请文件,包括技术力量、工程经验、财务状况、履约记录等方面的资料。招标委员会通过对前述文件进行比较分析,拟定一个数量不多和参加最终投标的备选名单,并在项目条件基本落实和招标文件基本准备就绪之后,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五)准备投标文件和投标
在获得招标委员会的书面邀请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者,如决定继续投标,应依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详细的投标书,并对关键事项进行详细说明,例如基础设施的类型及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性能或水平;建设进度安排及目标竣工日期;产品的价格或服务费用;价格调整公式或调整原则;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资产寿命;投资回报预测;融资结构与来源;外汇安排;维修计划;风险分析与分配等。
(六)评标与决标
评标是由政府组成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据评标标准,对所有标书进行审查和评估。决标是依据评标结果选定中标人,并向所有投标人及外界公布评标结果。
(七)特许权协议的谈判和草签
在确定中标人后,政府与中标人就特许权协议内容进行谈判,如果政府与第一名中标人谈判破裂,则政府可与第二名中标人进行谈判,以此类推,谈判成功则草签协议。
(八)项目公司的成立和 正式签订协议
特许权协议草签后,中标人应当依当地法律规定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与政府正式签订特许权协议。同时必须签署其他许多协议以支持特许权协议,如与项目承贷方的信贷协议、与建筑承包商的建设合同、与供应商的设备和材料供应合同、与当地设施公司的服务购买合同、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等。
(九)项目融资
项目公司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中,项目融资是最为关键的工作,BOT项目的投资规模都非常大,单独依靠项目公司自身是难以完成的。通常情况下,项目公司采用项目发起人提供的股本与募集商业银行、国际金融机构或者双边政府贷款相结合的办法筹集资金。
(十)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一般采用“交钥匙”方式进行,项目公司通过项目建设承包合同,发包给建筑承包商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设备安装等工作,最后由项目公司来验收。
(十一)项目经营
项目建成后,项目公司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委托专门运营维护公司经营。
(十二)项目移交
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须无偿地将项目资产移交给政府。移交前,政府必须组织有关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对项目质量标准和资产情况进行检验,确定是否符合协议规定的各项移交指标。 |
|
|